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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乘法”
发布时间:2019-02-14     浏览次数:     来源:

                                                               

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对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再次提出重要要求,强调“既要加快脱贫致富,又要推动乡村振兴全面振兴、走向现代化”。乡村振兴在乡村全面振兴背景下,如何打赢脱贫攻坚冲刺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去把握核心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难点,通过统筹协调、借力用力、紧密衔接,真正把乡村振兴“齐步走”与脱贫攻坚“射靶心”的工作任务“加法”变成“三农”发展“乘法”,特别要把握好以下三组关系。                    
一是画好图,把握好发展性和协调性的关系。乡村振兴战场在乡村,目标在振兴。简单道理背后,是一个复杂而宏大的时代课题——究竟要建设什么样的乡村?在这方面,历史经验、国外样本可以汲取借鉴,但不能照搬照抄。要始终立足中国国情、彰显中国特色,牢牢扭住“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这个目标,紧紧抓住不断增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个方向,将彻底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手棋”,将逐步消除农村贫困区域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答题”,着眼“后2020”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建设,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规划衔接,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链条式思考、系统性谋划,将乡村振兴的发展性取向与脱贫攻坚的协调性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既具备历史眼光和世界视角,又直面具体问题和一线实践,拿出切实、真实、适实、务实的良药好方,确保两项战略方向不偏、主题不散、内容不虚、步子不乱。
二是找对人,把握好“舵手”和“水手”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视察时指出,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担任支部书记,团结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奔小康。这既为全面推进乡村组织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锻造一支“永不撤走的扶贫工作队”这一重要命题画龙点睛。党建,是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共同“火车头”;“头雁”,是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关键牵引力。对那些贫困村、薄弱村来说,相对于资金和项目,一个好带头人更为宝贵。当前,要利用村“两委”任期延长为5年的契机,进一步创新机制,将农村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除了内部挖潜,还可以发挥政治优势,尝试建立村支部书记就近横向交流机制和优秀村支部书记联村任职机制,真正让那些有能力、有威望、有公心、懂管理、会领导、能干事的人才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光有优秀“舵手”不行,还要有一众“水手”,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时代巨轮才能行稳致远。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千方百计激发释放广大群众建设家园的磅礴伟力,凝聚成为千家万户追求幸福的巨大合力。要及时总结社会扶贫经验,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抓好“新农人”队伍建设,推动引导市民下乡、能人返乡、企业兴乡,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
三是走稳路,把握好短期任务与长远目标的关系。摆脱贫困是乡村振兴进程中需要迈过的第一道门槛。现在距离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节点只有一年多时间。当前,要按照成绩不能高估、困难不能低估、问题不能回避的总体判断,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让贫困群众长志气、扶贫干部长本事、区域发展长能力上,把好考核退出关。同时,也要着眼乡村振兴长期任务,统筹推进产业发展,积极构建脱贫奔康的长效机制。要将脱贫攻坚的硬性任务转化为乡村振兴的深厚内功,将侧重经济导向的脱贫奔康目标与实现“五个振兴”的协调推进要求相衔接。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投入与保障、人才与支撑的关系为主线,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创新成果为基石,破解制约乡村振兴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比如在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积极推广扶贫资金入股低风险项目做法,做强做大集体经济;借鉴脱贫攻坚引入政协、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和第三方评估力量经验,因地制宜建立乡村振兴指标考核体系,确保作风务实、过程扎实,效果真实。